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屏南县甘棠卫生院《甘棠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甘棠卫生院医技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屏南县甘棠卫生院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甘棠乡甘棠村中兴路72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dkgDeOMjNMByijj-ChJQ
提取码:i14b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