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阶段性)公示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的公告,现将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阶段性)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红庙村(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内)
项目简况: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榕环保评〔 2019〕 15 号)。 2019 年 4 月该项目通过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将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的建设经营改由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负责。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开工建设, 2021年 1 月 20 日竣工, 2021 年 2 月 5 日取得了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 2021 年 3 月 10日进入调试阶段。验收范围为 2 条设计焚烧量为 600t/d 焚烧线及烟气净化系统,安装 1 台 25MW 凝汽式汽轮机和 1 台 30MW 发电机以及相应的公辅工程。 配套建设处理规模 500t/d 污泥和沼渣半干化处理设施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2月1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2112061G10J95.pdf
1-2112061G10K43.pdf